陕西民办方解石厂国土资源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
2020年8月7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监管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 内容: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10年3月26日修正版) (1999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10年3月26日修正版) Shaanxi2021年1月4日 — 条 为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矿山生态,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与验收工作,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024年4月16日 —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绿色矿山建设有关文件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9日 —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陕秦岭委〔2023〕1号),全面规范秦岭区域矿产资 2019年3月20日 — 2019年1月11日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章 总 则 条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2018年7月23日 — 7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经费,省国土 陕西3部门制定《办法》 规范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 2024年4月16日 — 为落实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制定出台《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解读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实施
2016年10月28日 — 陕国土资发〔2016〕67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为全面清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提升土地整理管理工作水平,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 2019年1月14日 — 陕自然资规〔2019〕1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自然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2015年8月17日 — 陕国土资发〔2015〕34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神木、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现行设施农用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 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2年3月20日 — 陕国土资办发〔2011〕55号 2011年11月29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18号)要求,省厅制订了《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
2021年3月11日 —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园办,相关驻区单位:《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5日附件下载: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 2024年2月29日 —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对《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09年2月6日 — 对于分期缴纳价款期限内探矿权、采矿权人提前缴款的,计费期限按实际延期缴纳的天数计算;未按规定及时缴纳价款的,责令其在30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依照《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管理暂行规定 2017年6月20日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0日 发布机构 时效状态 有效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2016年4月15日 — 陕国土资发〔2015〕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7月6日 《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条 为深入贯彻科学 2020年6月24日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0〕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4月16日 — 在原《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以下5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落实多方责任。落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自然资源部门的核查和动态监管,夯实基层自然资源部门的属地监管,构建第三方评估责任机制,发挥专家、社会团体《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解读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8日 — (1999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矿业 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10年3月26日修正版) Shaanx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1年4月21日 — 第五十五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六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2018年1月10日 — 文件链接: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对原《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解读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021年1月4日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30日 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矿山生态,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与验收工作,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质量,根据《地质灾害防治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013年12月12日 — 章总则条 为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机制,不断加大地质找矿投入力度,增强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 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Shaanxi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1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临时用地管理制度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之一。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临时用地范围界定 2022年3月7日 — 陕自然资勘发〔2020〕71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韩城市自然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各地勘总公司:为规范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陕西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 2019年3月20日 —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章 总 则 条 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28日 —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陕财办建 [2007]181 号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显化矿产资源的资产价值,依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240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 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国土资发〔2014〕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 2023年10月23日 —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9月18日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章 总则条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耕地占补 2018年7月16日 —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国土资发〔2018〕92号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韩 城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 2017年12月21日 — 陕国土资规〔2017〕4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西咸新区国土资源局、厅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为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非法采矿

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2014年9月19日 — (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神木县国土资源局、府谷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推进我省采矿权抵押备案工作,有效解决矿山企业融资 难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2016年3月11日 — 陕国土资矿发〔2016〕10号关于重新印发《陕西省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和《陕西省液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 关于重新印发《陕西省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技术 2008年12月22日 — 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或改变土地用途的,按非法转让土地或非法占地处罚。 土地管理部门违反本规定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无效,对其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0月24日 — 我局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省级重要湿地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陕西省省级重要湿地管理办法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10月23日 (规范性文件编号:4140〔2023〕13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重要湿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6月18日 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章 总则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 号)精神,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多途径、差别化统筹保障采矿2022年11月9日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999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 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7日 — 为贯彻实施《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使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 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14年10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l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徐绍史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Shaanxi

关于印发《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管理细则》的通知
2016年12月9日 — 立项,并报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易地补充耕地项目 由项目所在地的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并报省级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具有立项审批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2018年6月19日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 年6月19日 (全文公开) 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 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 2016年10月28日 — 陕国土资发〔2016〕67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为全面清理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提升土地整理管理工作水平,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整理项目专项整治活动实施 2019年1月14日 — 陕自然资规〔2019〕1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5年8月17日 — 陕国土资发〔2015〕34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神木、府谷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现行设施农用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 2012年3月20日 — 陕国土资办发〔2011〕55号 2011年11月29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18号)要求,省厅制订了《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2021年3月11日 —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园办,相关驻区单位:《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5日附件下载: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 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地热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 2024年2月29日 —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对《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陕西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2月6日 — 对于分期缴纳价款期限内探矿权、采矿权人提前缴款的,计费期限按实际延期缴纳的天数计算;未按规定及时缴纳价款的,责令其在30日内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依照《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017年6月20日 —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0日 发布机构 时效状态 有效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6年4月15日 — 陕国土资发〔2015〕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7月6日 《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条 为深入贯彻科学 关于印发《陕西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